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北京市公路局质量监督处暨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是北京市路政局的职能部门,是经北京市编委批准、受北京市交通局委托行使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职能的专门机构(代码40070911-5),在交通局委托(京交公字[2001] 139号)权限内对公路工程质量实施强制性政府监督,并对监督工作质量负责,业务上接受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和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的指导。

  1987年12月7日,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前身- 北京市公路管理处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成立(交运总计字[87]第552号);

  1991年4月1日,随着北京市公路管理处改为北京市公路局,北京市公路管理处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改为北京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理检测总站(挂质量监督处牌子);1991年4月,交通部([91]交工字742号)批准北京市交通局质量监督处监督资格;

  1992年3月,北京市交通局(京交人字[92]176号)委托北京市公路局行使市交通局质量监督处的职能;

  1995年5月,北京市公路局质量监督处经交通部考核验收合格,并批准了监督工程师和监督员资格;

  1999年8月,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京编办事[1999]89号)、北京市交通局(京交人字[1999]392号)同意北京市公路局质量监督处加挂“北京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牌子,“负责我市公路建设项目及其配套、辅助(含住宅与文化设施)和附属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检查”。   

  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下设办公室、工程监督科、监督管理科、中心试验室和检测站等业务部门,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45名,其中高级工程师11人、工程师21人,有交通部注册监督工程师19人、监督员12人。

  十几年来,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共承担了北京市四百余项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试验检测工作,包括京津塘、京石、机场、八达岭、京沈、京开、六环、京承等所有高速公路工程,并以其“业务熟、技术精、监督严、手段新、服务好、作风廉、质量优”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单位的一致好评。其中京石高速公路三、四期、首都机场高速公路、通黄路扩建等多项工程获得交通部优质工程奖;八达岭高速公路一期、潭峪沟隧道、六环高速通黄段等工程获得鲁班奖;八达岭高速一期工程、京门路扩建工程等获得市优长城杯;京榆路、密古路、广宁路、顺平路、王三路、渠羊路等获得市优。

  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始终坚持“严谨、认真、求实、创新”的工作作风,为北京市公路工程质量水平居全国前列提供强有力保证。


北 京 市 交 通 局 文 件

京交公字[2001]139号


关于发布《北京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的通知(摘录)





  第二十四条 受北京市交通局委托,北京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质量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方针政策,制定适应本地区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监理、试验检测工作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二)接受质监总站的业务指导,规划、管理本地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组织质量监督人员岗位培训。

  (三)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各方行为主体建立健全质量工作制度、质量责任制度及实施情况。

  (四)监督检查公路工程从业单位资质资信和质量行为,参与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管理,监督公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组织公路工程质量检查。

  (五)管理本地区公路工程监理市场、监理机构和人员资质资信,负责本地区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资格初审、申报的具体工作,组织监理人员岗位培训。

  (六)管理本地区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市场、试验检测机构和人员资质,负责本地区试验检测机构和试验检测人员资质审批或申报,组织试验检测人员岗位培训。

  (七)负责本地区公路工程的质量鉴定工作,参加工程交竣工验收。

  (八)负责本地区行业优秀勘察、优秀设计、优质工程质量鉴定并参与评审。

  (九)仲裁工程质量争端,参与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十)定期向交通局和上级质监机构报告工作和公路工程质量情况。

  (十一)发布公路工程质量信息。

  (十二)承办北京市交通局委托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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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办:北京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2003    电话:(010)87502225-8210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 100076   Email:bjroad@bjroa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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